國際民用航空運輸管理機構
國際民用航空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制定國際民用航空運輸活動的行為規范,協調各國民用航空運輸業務關系,以保障航空運輸安全和有序地發展。目前具有較大影響的國際民用航空運輸管理機構主要是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國際民用航空運輸協會和國際機場理事會。
1.國際民用航空組織
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nternationalCivilAviationOrganization,ICAO)的任務是制定和監督執行有關航空運輸飛行安全和維護國際航空運輸市場秩序的標準,促進發展與和平利用航空技術,以保證飛行安全,在尊重主權的基礎上公平發展國際航空事業。1944年11月1曰至12月7日,52個國家在美國芝加哥舉行國際民用航空會議,簽訂了《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簡稱《芝加哥公約》),并決定成立過渡性的國際民用航空組織。1947年4月4日《芝加哥公約》生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正式成立,同年5月13日成為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總部設在加拿大的蒙特利爾。
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是政府間的國際組織、聯合國的專門機構。國際民航組織是各主權國家以自己本國政府的名義參加的官方國際組織,取得國際民航組織成員資格的法律主體是國家。根據《芝加哥公約》,國際民航組織的宗旨和目的主要有以下幾點:①保證國際民用航空安全、有序地發展;②鼓勵和平用途的航空器設計和操作技術;③鼓勵發展用于國際民用航空的航路、機場和航行設施;④滿足世界人民對安全、正常、有效和經濟的航空運輸的需要,防止因不合理的競爭而造成經濟上的浪費;⑤保證締約國的權利充分受到尊重,每一締約國均有經營國際空運企業的公平機會;⑥避免締約各國之間的差別待遇;⑦促進國際航行的飛行安全。
國際民航組織由成員大會、理事會和秘書處三級框架組成。目前,中國是該組織的一類理事國,并在蒙特利爾設有中國駐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代表處。
2.國際航空運輸協會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nternationalAirTransportAssociation,IATA.)是—由世界各國航空公司所組成的大型非政府國際組織,總部設在加拿大蒙特利爾,執行機構設在瑞士日內瓦。國際航協的基本職能包括:國際航空運輸規則的統一,業務代理,企業間的財務結算,技術合作,參與機場活動,協調國際航空客貨運價,航空法律工作,幫助發展中國家航空公司培訓高級和專門人員。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的會員分為正式會員和準會員兩類。正式會員向直接從事國際航班經營的航空公司開放,而準會員身份只向經營國內航班的航空公司開放。
3.國際機場理事會
國際機場理事會(AirportsCouncilIntemational,ACI),成立于1991年1月,是機場的行業協會,非營利性組織,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其宗旨是加強各成員與全世界民航業各個組織和機構(包括政府部門、航空公司和飛機制造商等)的合作,并通過這種合作促進一個安全、有效與環境和諧的航空運輸體系的建立。
以上關于“國際民用航空運輸管理機構”的知識,小編已經給大家詳細介紹清楚了,希望可以給大家幫助!了解更多關于物流知識,請隨時關注優騏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