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怎樣理解其中的“第三人”?
什么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怎樣理解其中的“第三人”?
案例:某日,A公共汽車到站后,遇違規行駛的B出租車,A車司機躲避不及,兩車相撞。受傷人員包括:A車乘客甲,因到站后,已下車,被避讓B車的A車撞傷;正準備上A車的乘客乙,一腳已經踏上A車,因A車突然啟動,被甩出車外受傷;A車內乘客丙,因A車與B車相撞受傷;B車乘客丁,在兩車相撞過程中被甩出B車受傷。A車和B車都已經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A車投保公司為平安保險公司,B車投保公司為太平洋保險公司。甲、乙、丙、丁四人可分別要求哪一個公司承擔保險責任,進行賠償?答: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條中規定的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條規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又稱之為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兩者區別僅在于前者是在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中使用的名稱,后者系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使用的名稱,其實質應當是一樣的。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中,通常涉及如下幾個概念:
(1)投保人。即交納保險費的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42條第(一)項規定,投保人,是指與保險公司訂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機動車的所有人、管理人。第2條第1款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第4條第2款規定,對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機動車管理部門不得予以登記,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予以檢驗。
(2)被保險人。只有被保險人駕駛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才會承擔賠償責任,對于被保險人以外的人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被保險人,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42條第(二)項規定,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合法駕駛人,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22條第1款的規定,指的是駕駛人應具有駕駛資格,不得醉酒駕駛,不涉嫌犯罪(即經過投保人允許,不是盜搶機動車),并非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對于非法駕駛人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僅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3)保險公司,又稱之為承保人、保險人,即承擔保險責任的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5條規定,中資保險公司經保監會批準,可以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為了保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的實行,保監會有權要求保險公司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因此,外資保險公司不得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4)第三者,受害人。第三者,指的是投保人和保險人之外的第三人,是保險的保障對象,是指被保險機動車致害的交通事故受害人。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條的規定,作為保障對象的第三者或者受害人,并不包括被保險機動車本車人員、被保險人。限定受害人范圍,一是因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作為一種責任保險,以被保險人對第三方依法應負的民事賠償責任為保g標的。二是因為2004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i求從事客運服務的承運人必須投保承運人責任險,乘客的人身財產損害可以依法得到賠償。
注意區別,被保險機動車本車人員,即被保險機動車上乘客,如遇本車與另一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受傷,屬于對方機動車投保的保險公司的保險責任;在正常情況下,本車乘客受傷,屬于承運人責任險的賠償范圍;但是如果乘客下車后,與本車發生交通事故受傷,則此時其已經脫離了本車人員的范疇,應當屬于本車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障范圍;同時,如果在上下車過程中,因承運關系仍然存在,因此仍屬于承運人責任險的賠償范圍。
(5)保險責任。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中的保險責任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時,保險人需承擔的責任。這說明,該保險責任是一種無責任賠償義務,其范圍要大于無過錯賠償,即無論被保險機動車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賠償責任,保險公司都需要賠償,而且保險責任同時包括第三者(即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在案例中,(1)甲同時屬于A、B兩車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中的第三者,可以要求平安保險公司和太平洋保險公司承擔保險責任。因為甲已經下車,不再是A車的乘客,屬于A車投保的保障范圍;同時事故原因系A車躲避B車造成,A車和B車需同時對甲受傷負責。因此甲受傷屬于B車投保公司太平洋公司的保障范圍。(2)乙可以要求A車投保承運人責任險的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亦可以向太平洋保險公司要求承擔賠償責任。乙雖然正在上車,但是已經和A車形成了承運關系,屬于A車的乘客,即A車本車人員,受到承運人責任險的保障。但對于B車而言,乙是第三者,屬于B車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障范圍,因此,太平洋保險公司需對乙受傷承擔保險責任。(3)丙是A車內乘客,是A車的自己人,B車的第三者。因此,丙和乙一樣既屬于A車投保承運人責任險的保障范圍,也屬于B車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障范圍。(4)丁屬于B車投保承運人責任險的責任范圍,同時可以要求平安保險公司基于A車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承擔保險責任。注意,在本案例中,由于是兩車相撞共同造成事故,雖然A車可能在事故中并無過錯,但是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平安保險公司承擔保臉責任不是以A車有責任為前提的,其承擔的是無過錯責任。因此平安保險公司需對丁受傷承擔保險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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